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通過水路交通渠道擴散傳播,8月5日起,宿遷交通運輸部門對宿遷市水路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實施交通管制措施,加大查驗管控力度。
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公安、船閘和衛(wèi)健等部門在京杭運河劉老澗船閘下游聯合設置宿遷市水路交通聯合疫情防控查驗點,對在中高風險地區(qū)經?;虼蹫橹懈唢L險地區(qū)船舶及船員實施查驗管控,重點查驗船舶是否經過消殺、船員是否接種疫苗、健康碼是否為綠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行程記錄、個人防護等,未經查驗船舶禁止登記過閘。
(水路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會議)
嚴格落實船舶動態(tài)報告和報港制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船舶要在進港24小時前,通過電話、甚高頻和微信群等方式向水路交通聯合疫情防控查驗點進行申報,經查驗點全面核查后方可在宿遷港區(qū)從事裝卸作業(yè)。對于過境船舶和船員,需經動態(tài)報告登記方可過閘,查驗點將對其運行軌跡進行跟蹤,且過境船舶過境期間一律不得錨泊或人員上岸。
要求全市各港口碼頭企業(yè)嚴格遵守各項水路交通疫情防控制度,落實港口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船岸界面管理,嚴格落實“非必要不登船、非必須不下船”管控的措施,禁止作業(yè)無關人員進入碼頭作業(yè)區(qū)。規(guī)范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在接收、轉運和處置過程中,按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應的人員防護、消殺等疫情防控措施,對于來自中高風險地區(qū)的船舶污染物應按照醫(yī)療廢棄物管理。嚴格進出港口人員車輛管理,進出港實行“人車必查”,切實做到進出港人員和車輛閉環(huán)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可溯。
(水路交通聯合疫情防控查驗點)
同時暫停水上交通服務等搭靠作業(yè),暫停全市水上風景游覽旅游船舶運營,對于來自外地進入宿遷市重點水域垂釣愛好者,禁止乘坐當地非法船舶進入湖區(qū)從事垂釣。
(執(zhí)法人員勸離岸邊扎堆釣魚的釣友)
8月5日下午,水上執(zhí)法大隊聯合相關執(zhí)法部門向在京杭運河沿線扎堆釣魚的釣友進行了疫情管控政策宣傳后進行勸離;對外地滯留在宿遷境內船舶上的駕乘人員和對岸上釣魚的外地釣友的個人身份信息、健康碼、行程碼、核酸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核查外地釣友身份信息、健康碼)
本次活動,共勸離扎堆釣友近50人、核查外地滯留船舶6艘、核查船舶隨行人員17人、核查外地釣友2人,無一人有異常情況或途徑中風險以上地區(qū)。
前期,宿遷交通運輸部門已經通過甚高頻、微信、航行通告等方式對轄區(qū)船舶進行疫情防控宣傳,下一步,宿遷交通運輸部門將加大對過境船舶隨行人員核查檢測力度,加大對京杭運河、駱馬湖沿岸巡航檢查力度,及時勸離扎堆釣魚人員,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