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一男子整理父親遺物發(fā)現(xiàn)10顆子彈 悉數(shù)上交
2024年03月21日08:32 來源:泗陽廣播電視臺
槍支、彈藥是一種殺傷力極大的武器,私自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具有很大的安全隱患,也是違法行為。宿遷泗陽市民顏先生在整理父親遺物時,發(fā)現(xiàn)10枚子彈,他該如何處置呢?
3月15日上午,顏先生急匆匆來到泗陽縣公安局眾興派出所,稱自己在家中發(fā)現(xiàn)兩盒子彈,要上交公安機關。
市民顏蔚然說:“當時我整理車庫的時候發(fā)現(xiàn)一個塑料袋子,我想把它當垃圾扔掉,我提在手里感覺有點重,我就打開看一看,看到里面有兩個牛皮做的小盒子,打開一看,里面有九顆小的子彈,一顆大的子彈,一共十顆。我后來想肯定是父親以前在部隊時候,當過兵的,所以遺留下來這些東西?!?/P>
顏先生介紹,父親年輕時曾在浙江溫州當過兵,當時部隊配備長槍和子彈用來巡邏,1982年父親轉業(yè)被分配到泗陽縣檢察院工作,這些子彈可能就是他當兵時留下來的。
泗陽縣公安局眾興派出所民警杜巖:經(jīng)過我們仔細檢查,這十顆子彈保存相對完好,彈頭和彈藥都還在,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通過跟相關部門溝通,決定將這十顆子彈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統(tǒng)一銷毀處理。
隨后,民警對顏先生主動上交子彈的行為以及較強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給予肯定和贊揚。警方提醒,如果家中藏有或發(fā)現(xiàn)有被公安機關管制的槍支彈藥,千萬不能一丟了之,更不能私自藏匿,應及時上交給公安機關。對拒不上交的,一經(jīng)查實,輕者將受到治安處罰,重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泗陽縣公安局眾興派出所民警杜巖說:“槍支彈藥屬于危爆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屬于違法行為。如發(fā)現(xiàn)有人制造、販賣,或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進行舉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