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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礎(chǔ)知識(四十)
2024年10月03日15:07 來源:宿遷市教育局
一、什么是“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
同時履行抗辯權(quán),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jù)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到履行期時,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quán)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5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quán)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quán)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二、什么是“后履行抗辯權(quán)”?
后履行抗辯權(quán),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后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quán)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6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quán)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quán)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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